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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万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

    新闻来源 :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3/31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现将浙江万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浙江万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大茶园矿区

    建设内容:项目环评补充报告及批复规模为利用2016年已转入封存阶段的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大茶园矿区原有公共巷道和地面附属设施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填埋处理总能力保持5万吨/年不变,对填埋种类及处理能力进行调整:新增HW02废物类别中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填埋处置能力共计2万吨/年;新增HW04废物类别中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填埋处置能力0.5万吨/年;减少HW18废物类别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危险废物焚烧、热解等处置过程产生的底渣、飞灰和废水处理污泥(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填埋处置能力,由原报批项目5万吨/年调整为2.5万吨/年;并同步调整项目填埋处置、固化/稳定化、渗滤液收集、废气治理、废水治理等配套设施。

    现阶段地面配套设施均已建设完成,地下填埋场井巷工程填埋处理能力已达2t/a,其中填埋危险废物为HW18中的772-002-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772-003-18工业危险废物焚烧残渣(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除外)0.2t/aHW02中的271-001-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271-003-02化学合成原料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脱色过滤介质、272-001-02化学药品制剂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药提纯精制、再加工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1.44t/a以及HW04中的263-008-04其他农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余物中填埋类危险废物0.36t/a其中企业接收的HW18中的飞灰和焚烧残渣在产废单位已经固化完成,不需要再进行固化,故企业固化/稳定化生产线已停用。项目本阶段已建部分实际与环评补充报告及批复基本一致。本次申请先行验收。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大学/浙江绿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杭州天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331-20234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3615707955

     会后修改-浙江万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矿洞回填工业危险废物(飞灰和焚烧残渣)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230331.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万宇).pdf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终版_加水印.pdf